昌图县农村信用联社率先在全市开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业务,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以土地经营权质押方式向县信用社申办贷款。据省农村信用联社铁岭办事处有关领导介绍,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贷款质押物,在辽北地区尚属首例。
昌图县是农业大县,也是我市土地流转率较高的地区,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多万亩。以往,种养大户承包土地后,发展生产急需资金往往需要有第三方提供担保才能贷款,不仅手续繁琐,而且难度较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究竟能否抵押贷款?县农村信用联社在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作出肯定的回答: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具有物权性质,只要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质押贷款,是切实可行的。在当地政府及上级银监部门的支持下,这家单位开办了这项新业务。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全新尝试,县农村信用社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和贷款程序。贷款对象仅限于全县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农民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押物必须是在县土地流转中心进行登记的承包耕地;贷款用途必须用于土地承包、种植业、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事需求;土地流转质押贷款期限为一到三年,一年期限内贷款利率为12.24%,一到三年期限利率为12.60%;贷款的最高限额为:亩土地承包平均价格×亩数×70%,亩土地承包平均价格为:(贷款年土地承包价格+贷款前一年土地承包价格+贷款前两年土地承包价格)除以3。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当地信用社提出书面申请,经信用社调查核实后,与借款人签订质押合同,然后借款人和信用社人员一同到县土地流转中心办理质押登记,获得《农村土地经营他项权证》后,便可获得贷款。
市有关金融和农业专家指出,农村融资难,难在无抵押。开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将不动的土地转化成可流通的资本,有效地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农民的抵押担保不足难以贷款的难题,此举既为土地大规模流转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突破融资难瓶颈的可能,反过来又进一步推进了土地流转和规模农业发展。


突出对土地流转经纪人工作中所需的操作流程...

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院长,从事土地经济评价等…

农产品批发市场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